
3月16日如果达不到承诺的价位,大股东将按照承诺在一个月内增持完毕.
2013年4月15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新出具本次重组完成后增持承诺如下: 自重组事项完成之日(即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新大新材新增股份完成发行之日) 起10个月内,若新大新材股价未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达到或超过10元/股,则本公司自第10个月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新大新材股份不低于重组事项完成前新大新材股份总数的3%。
公司于2013年5月6日完成股份登记,完成新增股份发行,承诺日期即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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